关于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报告更正声明
时间:2026-08-26 17:57
各有关单位:
经本实验室核查,自2023年8月起我院出具的药品、保健食品、洁净室(区)环境和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报告声明页的地址有误,由“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33号、39号、41号”更正为“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33号、41号”。
现予公告,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
2026年8月22日

闽公网安备35020602003067号